专业号

黎川县林业局设下列内设机构:
     (一)办公室。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。承担宣传、信息、安全、保密、督查、信访等工作。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、机构编制和教育工作。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。负责、指导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。
   

(二)营林股。起草全县国土绿化有关意见。综合管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。指导植树造林、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。指导全县森林资源的种植、培育。承担古树名木保护、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。承担县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。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、转基因生物安全。承担林木种子管理工作,组织种质资源普査、收集、评价、利用和种质资源库建设。组织良种选育、审定、示范、推广。指导良种基地、保障性苗圃建设。监督管理林木种苗、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。承担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。     

 

(三)林政股。拟订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意见措施,执行管理全县森林采伐限额。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、运输。依法查处全县各类林业行政案件。提出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政策建议。承担起草县级林业管理意见、制度或有关规定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。指导、协调全县林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。承担行政应诉、行政复议和听证的有关工作。拟订全县林业产业建设、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和木材利用意见。组织拟定全县林业产业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。承担县林长办公室日常工作。
   

(四)财务审计股。拟订林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。监督管理林业项目投资、部门预算、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相关项目实施。承担全县林业投资项目审查报批工作。指导涉外、援外项目实施。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计划财务监督管理工作。负责统计信息和内部审计工作。编制、组织实施部门预决算和预算绩效管理。
   

(五)行政审批股。负责政务公开、林业行政审批相关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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